DM单的详细介绍和设计流程是什么?
DM单有两种表述,但是在本质上的意思上都是差不多的,都是强调的是直接投递或是邮寄。第一种,DM是英文direct mail advertising的省略表述,译为“直接邮寄广告”,就是通过邮寄、赠送等其他形式,将宣传品送到消费者手中。第二种,表述为direct magazine advertising译为“直投杂志广告”。美国直邮及直销协会(DM/MA)对DM(direct mail advertising)的定义如下:"对广告主所选定的对象,将印就的印刷品,用邮寄的方法传达广告主所要传达的信息的一种手段。"
因此,DM是区别于传统的广告刊载媒体(报纸、电视、广播、互联网等)的新型广告发布载体。传统广告刊载媒体贩卖的是内容,然后再把发行量二次贩卖给广告主,而DM 则是贩卖直达目标消费者广告通道。
DM除了用邮寄以外,还可以借助于其他媒介,如传真、杂志、电视、电话、电子邮件及直销网络、柜台散发、专人送达、来函索取、随商品包装发出等。DM与其他媒介的最大区别在于: DM可以直接将广告信息传送给真正的受众,而其他广告媒体形式只能将广告信息笼统地传递给所有受众,而不管受众是否是广告信息的真正受众。
DM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,广义上包括广告单页,如大家熟悉的街头巷尾、商场超市散布的传单,快餐行业的优惠券亦能
1、DM广告杂志不能出售,不能收取订户发行费,只能免费赠送;
2、DM广告需有工商局批准的广告刊号才能刊登广告;
3、可以和邮电局的DM专送合作。
DM在中国似乎没有那么好运。众所周知,邮政业是中国颇受争议的垄断行业之一,作为邮政垄断的结果,DM的日子也并非一帆风顺,一直无多大起色。据广州地区邮政管理部门的市场调查资料显示,在广州个体消费者使用邮政业务状况的比例中,商业信函仅占0.7%,邮送广告占1.0%,而广告明信片最为可怜,才占0.2%,这个微乎其微的数字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DM在中国遭遇的尴尬状况。
DM是中国广告业的盲点,它有着大量的空间有待我们去拓展,它的崛起似乎已是指日可待,原因有四:其一,现代邮政事业的发展,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,为DM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;其二,随着一些特殊行业垄断局面的打破,将为DM注入新的动力,促其不断发展;其三,DM掌握的是直接用户,生产厂家受中间商影响较少;其四,与其他传统广告媒体相比,广告主更青睐DM运作的自主性。
页:
[1]